广州各区继承案件指引

管辖怎么定 · 各区房型差异 · 立案材料 · 两个常见错误

广州继承案件,先确定去哪个法院

广州有两级法院: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各区基层人民法院。绝大多数继承案件由基层法院一审。确定管辖看两条: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,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(《民事诉讼法》第三十四条)。

房子在广州哪个区,通常就在那个区的法院起诉——因为后续评估、拍卖、过户都在当地区办。

各区的案件特点不一样

同样是继承,不同区的房子类型、权属年代、争议焦点差别很大。下面这些是从办案中总结的规律,不是法院的正式分类:

区域常见房型与争议点
天河区广州中院、天河区法院所在地。商品房继承、公司股权继承多
越秀区老城区,房改房、单位公房、祖屋继承多,权属年代久
海珠区旧改片区,宅基地房、自建房继承与拆迁补偿交织
荔湾区老西关,多代同堂、共有产权、继承未分割的房产多
白云区城乡结合部,宅基地房、集体土地房屋继承
黄埔区开发区,企业股权、厂房、集体用地继承
番禺区商品房与自建房并存,涉外继承、港澳继承人较多
花都区宅基地房、小产权房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
天河区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白云区黄埔区番禺区花都区

三类房子,继承难度完全不同

1. 商品房(有不动产权证)

最顺的一类。权属清楚、可以评估、可以分割或折价补偿。争议通常只在份额,不在能不能继承。

2. 房改房、单位公房

要看购房时间和工龄折算。以成本价购买、已办个人产权证的,属于个人财产可以继承;只买了部分产权、或者仍挂在单位名下的,法院一般只确认份额,不判过户。关键证据是《房屋买卖协议书》和《房价计算书》。

3. 宅基地房、小产权房、军产房

这三类最麻烦。宅基地房只能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内部流转,非本村户口的继承人通常只能继承房屋使用权和拆迁补偿利益,不能办产权过户;小产权房没有合法产权证,法院多数只处理使用权益;军产房要看是否已办地方产权、是否受限上市。

这三类房子在起诉前必须先查清产权状态,否则诉请写错方向,开了庭也要撤诉重来。

广州各区法院:立案地址与查询方式

区域管辖法院地址 / 查询单独页
越秀区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越秀区仓边路 28 号(2024 年 1 月起,原寺右北一街旧址停用);地铁 1 号线农讲所站 D 出口;立案庭 020-89331070 越秀区继承与家事
天河区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天河区东圃明镜路 1 号;地铁 5 号线东圃站 B 出口向东约 15 分钟;立案庭 020-83008691 天河区婚姻家事
海珠 / 荔湾 / 白云 / 黄埔 / 番禺 / 花都 / 南沙 / 从化 / 增城 各区人民法院 诉讼服务热线 12368 可查询辖区法院地址与立案要求;也可在「广东法院诉讼服务网 / 粤公正」查到各区法院的线上立案入口 —

法院搬迁、联系电话变动频繁,去之前建议先拨 12368 核实。越秀法院 2024 年已迁至仓边路, 网上不少旧地址(寺右北一街)仍在流传。

不同房型,要准备的证据不一样

房子类型核心证据常见缺口
房改房房改购房合同、购房款收据、工龄折算表、产权证 购房款由谁出、是否用了配偶工龄、登记为何只写一人
私房 / 祖屋地契、历史测绘资料、缴税记录、建房审批、长期居住证明 没有产权证,权属来源只能靠间接证据还原
宅基地房宅基地使用证、建房审批表、村集体成员身份材料 非本集体成员能否继承、房屋与宅基地权属需分开处理
商品房购房合同、发票与银行流水、贷款合同、产权证与登记记录 婚前婚后出资混同、父母出资是赠与还是借款
公房承租租赁合同、租金缴纳记录、同住人证明 承租权不是产权,能否延续要看公房政策与同住事实

先按房型把证据归好类,再谈份额,顺序反了容易白跑。具体缺哪一份,可以带着材料来办公室看。

立案材料清单

  1. 起诉状(列明全部继承人,写清遗产范围和分割方案)
  2. 被继承人死亡证明、户籍注销证明
  3. 亲属关系证明(户口本、出生证、派出所证明、人事档案)
  4. 全部继承人身份材料
  5. 房产证/不动产权证,或购房合同、房改房出售协议、房价计算书
  6. 被继承人婚姻状况材料(结婚证、离婚证或判决书)
  7. 遗嘱原件(如有)及见证人信息
  8. 扶养情况证据(主张多分或少分时)

广州各基层法院均支持网上立案(广东法院诉讼服务网、“粤公正”小程序),材料不齐会一次性告知补正。

两个容易踩的坑

坑一:漏列继承人

继承纠纷是必要共同诉讼,全部继承人都要列为当事人。漏一个,法院会追加;追加不到的要公告送达,一等就是三个月。祖父母、外祖父母是否在世,非婚生子女、养子女、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,都要一并查清。

坑二:诉请写“分割”却没写“确权”

房子没有产权证、或者无法评估的,法院不会判折价补偿,只会确认份额。这类案件诉请应当分两层:先请求确认继承份额,再视情况主张分割。只写“依法分割”,可能被驳回。

咨询与委托

📱 13129376586

📍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6号周大福金融中心(东塔)53楼

北京市盈科(广州)律师事务所 · 执业证号 14401201310092025

粤ICP备2026073030号-1
北京市盈科(广州)律师事务所 · 执业证号 14401201310092025 ·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家事案件调解员(2018年起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