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是我调解过的时间最长的一次——从下午两点到六点,整整四个小时。好在结果还算圆满。
案件背景
2018年10月,越秀区法院把一起离婚纠纷委托给我调解。案子涉及的问题不少:一是解除婚姻关系,二是孩子归谁抚养、抚养费多少,三是分割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。
房子、孩子、钱,三个最敏感的问题凑到一起,这个案子从一开始我就知道不会太轻松。
女方带着律师来的。男方是他本人和母亲一起来的。调解一开始,气氛就不太对——女方这边情绪比较激动,男方那边也是一肚子委屈。两边一开口就各说各的,谁也不让谁。
调解过程
我先让双方各自把想说的说完。这个过程很重要——很多当事人来调解的时候,憋了一肚子话没人听。让他们说完,情绪就缓解了大半。
女方的诉求很清楚:离婚,孩子跟我,房子依法分割,债务你承担。男方的想法则是:离婚可以,孩子抚养费能不能少点,债务是共同债务不应该我一个人背。
听起来差距不小,但仔细分析后发现,双方其实有一个共同点——都想尽快把这件事了结,不想拖到法院打官司。有这个共识在,就有调解的空间。
调解最难的部分是孩子抚养费。女方认为男方应该承担到孩子大学毕业,男方觉得承担到18岁就够了。光这一条就反复沟通了很久。我帮双方算了一笔账——从孩子当前年龄到18岁大概还需要多少抚养费,到大学又需要多少,差距其实没有想象中那么大。再加上探视权的细节安排——每周见几次、寒暑假怎么安排——每一条都是掰开了揉碎了谈。
到了下午五点半,大部分条款已经谈得差不多了,但就差最后几个细节——主要是共同债务的分担比例。我让双方先冷静一下,给了一个折中方案:财产和债务按比例分配,抚养费按法定标准再适当上浮。双方考虑了十几分钟后,都点了头。
一点总结
这个案子能调解成功,有几个关键点:
第一,双方都有调解意愿。没这个基础,调解员再努力也白搭。
第二,女方有律师在场,可以客观分析诉讼风险和调解方案的利弊,降低了不切实际的期望值。
第三,四个小时的充分沟通。很多离婚案子一次调解谈不拢,是因为时间不够。我一般会留出充足的时间,让双方把话说完、把账算清。
最后签完协议的时候,看得出双方都松了口气。不管怎么分,这件事总算翻篇了。对当事人来说,翻篇比什么都重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