七个自检问题,三处可核查渠道 —— 委托前把信息核实清楚
执业年限可以通过司法部「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」核对,输入姓名与执业机构即可。执业证号为 17 位数字,应与执业证上一致。
直接问:主要文书谁签、庭审谁出庭。答案应写进委托合同,而不是只停留在口头承诺。
可核查的有两类:一是法院、司法行政机关公示的任职(如调解员名册);二是公开裁判文书中的代理记录。评价性说法("经验丰富""业界领先")无法核查,参考价值有限。
至少确认四项:计费方式、是否含第三方费用、二审与执行是否另计、付款节点。婚姻与继承案件依规不得风险代理。
问清签约后对接人是谁、响应方式是什么。这一点直接影响案件推进效率。
这个数字没有官方统计,只能听自述。可要求举例说明近两年同类案件的处理思路,比数字更能判断专业程度。
服务范围覆盖哪里是一回事,差旅费谁承担是另一回事,应在合同中写明。
| 要核对的内容 | 去哪核 |
|---|---|
| 律师执业证号、执业机构、执业状态 | 司法部「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」 |
| 律师事务所与律师的行业管理信息 | 广东省司法厅、广州市律师协会官网 |
| 法院聘任的调解员、人民陪审员等任职 | 对应法院官网的公示名册(注意公示日期与在任状态) |
提醒:搜索引擎快照可能滞后于官网现状,核对时以官方网站当前页面为准。
以下为可逐条核对的事实陈述,不含评价:
上述第 1、2 项均可在对应官方页面核对。若核对结果与本文不符,以官方页面为准。
不能一概而论。年限反映案件量积累,但更关键的是专业方向是否匹配。建议核对近年是否主要办理同类案件,而不是只看年限。
各有特点。大所资源多、内部分工细;中小所沟通链条短。对当事人而言,真正决定体验的是承办人是谁、是否本人办理,而不是律所规模。
不一定。要看清计费方式是否写清、是否包含第三方费用、二审执行是否另计。低价加后续增项,总成本可能更高。
不可以。《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》第十一条将婚姻、继承案件排除在风险代理范围之外。遇到"赢了再付"的提议,应提高警惕。
法律没有统一规定,由各所自行确定。重要的是咨询前问清是否收费、如何计费,并把正式委托的费用写进合同。
马晖律师 · 北京市盈科(广州)律师事务所
执业证号 14401201310092025 · 执业13年
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家事案件调解员(聘任职务)
📍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6号周大福金融中心(东塔)53楼
委托前会以书面形式明确收费方式与服务范围